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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司法局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内容来源:首都法制宣传教育网 作者:发表时间:2015-8-9
摘要: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充分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决定”等精神,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为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全县律师对依法行政的理解,加深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准确把握,提高执业水平和在工作中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4月11日,密云县司法局邀请北京市著名律师池英花、吕立秋为司法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科所长、全县所有执业律师、法制员共90余人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此次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涉及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拆迁法律法规两方面内容,培训中吕立秋律师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大背景,新、旧法的对比以及如何应对几个方面,让大家更直观地感受到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对律师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挑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注意事项。迟英花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就依法行政对于司法行政干警和律师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我县城市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涉及到的拆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 
    这次讲座两位律师讲的认真,大家听得带劲,时不时还对老师提出一些具体问题,台上台下互动非常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密云县司法局还将在机关单位开展此类培训,以提高我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治理念。
    针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影响,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做好应对。概括来讲,一是加强培训,准确把握《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利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向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宣传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机构建设,解决目前行政应诉工作没有专门机构负责的现状。鼓励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应讼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相关的法律培训。要完善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程序合理,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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