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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浙江实践
内容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孔令泉发表时间:2015-8-24
摘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突发事件,极易引发群体事件。而浙江省推行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起到了良好的化解矛盾作用。目前,浙江省已将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的考核内容,受益的当然是百姓。  
  4月下旬,杭州都市枫林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经理来到景荣社区居委会汇报小区电梯质检情况,表示电梯运行正常,将提前一个月准备年检。 
  这个举动在以前不可想象。一年前,这个小区发生了国内从未见过的“电梯事件”——全小区55台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电梯被质检部门强制全部停运。 
  但是,在电梯被强制停运期间,4500多名业主没有上访,没有闹事,直至电梯恢复运行。 
  奥秘在于一个叫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起作用,事件自始至终,都在机制的掌控之中。 
  在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行在各级政府之中,在6年的实践中,浙江为全国提供了样本。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写入决定,作为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内容。 
小区电梯不合格 
启动风险评估机制
 
  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孙毅现在回忆都市枫林“电梯事件”,仍心有余悸。 
  这个小区的22幢高层和小高层楼房都安装了电梯,共有55台,但这些电梯陆续出现问题。毛病在电梯内的应急报警装置上,内部与外部、电梯顶端的“三方通话”中断。电梯内也无手机信号。 
  在2012年12月,这些电梯被杭州质检部门认定为不合格或超期未检,有严重安全隐患,责令整改,但未被理会。 
  彼时,这个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矛盾正交织着,业委会认为责任在前任物业公司,拒绝动用维修基金,而是希望由政府买单。 
  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质检部门依据法规要求必须停运,修复后才能运行,否则,出了事谁也挑不了担子。 
  “电梯停还是不停?怎么停?停了怎么办?会不会出乱子?”孙毅说,一系列的问题摆在政府面前,为此,街道启动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这个机制最早在浙江出现时叫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09年,浙江省根据一些地方实践,出台了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此后,浙江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机制。2012年杭州市制定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杭州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均据此制定了细则。 
  “下城区的实施细则也因地制宜,比如,评估的范围更具体、更细化,像工程项目,量化为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是在较大范围、更长时间内可能对交通、环境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影响的工程建设也必须风险评估。”下城区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陈志根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陈志根说,下城区是老城区,特点是市场多,各类市场几十家,因此实施细则上要求对涉及市场的新建扩建、转型升级、提升改造和搬迁关停等都要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就是在作出这些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围绕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为决策提供依据。 
  由此,涉及都市枫林小区4500多名居民日常生活的电梯停运便纳入了风险评估之中。 
风险评估随机应变 
  评估小组由区信访局、维稳办、街道、质检局、社区居委会组成。“如何停?是分段停还是一起停?停多少时间?谁去维修?钱谁出?谁去疏导居民?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进行评估。”孙毅说。 
  评估小组预判了电梯停运后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一是居民围堵物业、上街堵路;二是到市政府上访;三是老弱病残居民生活出现困难。 
  “小区电梯全部停运,国内还没有先例,但我们评估后,认为风险可控。”孙毅说,关键是做好群众工作。 
  评估小组想出的办法是利用媒体,宣传告知,公开透明。从2013年4月23日,质检部门下达电梯停运通知书,到电梯停运、恢复运行整个过程,杭州多家媒体自始至终跟踪报道。 
  街道、社区甚至业委会都设置了新闻发言人,引导舆论真实、客观、及时地报道小区发生的现象。 
  “可以说,媒体发挥了关键作用,稳定了居民情绪,化解了矛盾。”孙毅表示。 
  2013年5月6日下午,55台电梯全部停运,评估小组启动预案,注意区域网络引导,组织社区、物业、业委会以及党员业主、楼道书记做居民思想疏导工作,当晚小区平静度过。 
  此后,评估小组每天晚上与业委会、物业公司开会,调和双方矛盾,敦促双方拿出方案。“我们不能越俎代庖,业委会是主角,我们只告诉他们需要政府做什么。”孙毅说。 
  在这个有1650多万元维修基金的小区,业委会把是否动用维修基金的权利交给了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 
  钱的问题解决了,维修方案也在不断地磨合中,评估小组把维修时间限定在最短之内。最终方案采用无线“三方通话”维修,在一周内完成施工,只需5万元费用。 
  与此同时,评估小组组建了由机关、社区人员以及物业人员和部分业主参与的志愿者队伍,搭建了临时服务点,为老弱病残者服务,包括买菜、抬重物、拎水。志愿者清理了楼梯通道的堆积物、装了电话,并张贴如何走楼道的告示。 
  然而,对于每天走楼梯、最高要爬17楼的居民来说,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一些老人几天未下楼,有的孕妇回了娘家。在这期间,石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周国强建议,能不能在早晚高峰时开电梯? 
  评估小组再次评议,并请来了质检部门和电梯维修人员,评议结果是:可以开通,每个电梯口必须安排两名志愿者值班,随时应变。 
  这一决定受到居民称赞,平息了居民的怨气。尽管也发生了电梯关人事情,但都及时化解。 
  “风险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事态千变万化,需要有针对性的措施,这在于我们干部的智慧与担当。”孙毅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到5月30日,55台电梯恢复运行,23天里,评估小组所预判的三种情况都没有发生。 
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完善 
  “风险评估就是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在没有发生前化解掉,做到源头防范。”陈志根说,像都市枫林的电梯事件,由于风险评估充分,措施到位,出现了理想的结局。 
  通常情况下,每年年初,下城区维稳办与区发改委先期沟通,把区里当年需要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梳理出来,然后向相关责任方发函,建议风险评估。 
  按照下城区的实施细则,风险评估“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在责任单位反馈后,区维稳办将这些项目汇总给区委区政府,由后者下发通知,对项目明示,区维稳办具体指导。 
  “责任单位的风险评估应做到应评尽评,年中、年终区维稳办会跟踪监督。当然,涉及突发的重大事项,也需风险评估。”陈志根说,这样把前期收集、研判、处置、化解拎成一条线,使源头掌握更细,工作更规范,避免想到哪做到哪。 
  2013年,下城区重大事项风险评估46个,其中暂缓1个。这个暂缓的项目是一所学校的教学楼改造,附近居民反映强烈,区教育局经风险评估后认为时机尚未成熟,否则会激化矛盾。 
  这个项目风险等级评为中风险。风险等级有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等级。中风险被定义为30%以上的群众有意见,反映强烈。对中风险,评估主体一般持暂缓态度,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后再行决策。如果50%以上群众意见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则评为高风险,就停止实施。 
  浙江省风险评估规定,凡按规定应当评估而未评估,相关部门不得予以立项、审批或作出决策。同时实施评估责任追究和决策责任追究,出现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决策实施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不及时调整决策或暂停决策等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将被给予处分或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近几年来,浙江省一直在探索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13年,浙江省委政法委维稳办分别就市级稳评工作、第三方评估及责任追究、县级稳评工作以及稳评信息化管理开展试点探索。浙江各地也在不断完善做法。比如,嘉兴市出台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指南,宁波市出台了第三方评估管理制度、稳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舟山定海区完善了县级稳评操作规范,嘉善县依托政府信息网开发建立了“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 
  此外,浙江省还计划借助目前全国唯一一个覆盖全省省市县乡村5级、连接中央综治办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稳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延伸至基层镇街,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水平。 
  据介绍,2013年,浙江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5113件,其中,暂缓或停止实施163件,有效地促进了决策项目推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浙江省已将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平安建设、维稳工作的考核内容。 
  孙毅在参与了去年石桥街道10多个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他的最大感受是:“风险评估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风险评估是万万不能的,风险评估是处理问题的底线,基层干部要有底线思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强调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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