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全文
 
关于报名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来源: 作者:发表时间:2015-6-29
摘要: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帮助广大律师掌握物业法律实务内容,市律协将举办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专题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7月4日(星期六)至7月5日(星期日),共2天,计16学时。7月4日上午7点30分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学院(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7月4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2:00
    主题:物业管理法律典型案例解析
    主讲人:孟宪生 北京市宏建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7月4日(星期六)下午13:30至17:00
    主题:业主组织的现状及发展
    主讲人:蔡若炎 幸福指针业主大会辅导中心理事长
    7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2:00
    主题:物业管理概括及案例分析
    主讲人:刘利华 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
    7月5日(星期日)下午13:00至16:00
    主题:物业管理概括及案例分析
    主讲人:包华 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在每场课程结束后刷二代身份证记录培训课时。每半日培训可计4学时,共计16学时。协会将及时整理本次培训记录,制作成培训课件上传至“会员服务系统”中“业务培训”栏目供全市律师学习。因网络培训信息需整理后上传,请报名成功并参加现场刷卡培训的律师于七个工作日后,登陆首都律师网查看培训课时。
    五、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学院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律师学院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活动当天又未到现场刷二代身份证,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7月4日上午9:00前到北京律师学院D楼报告厅前台签到后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7月4日出发集合时间:上午7: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办公楼门前(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8号院首府大厦5号楼,64515950)
    发车时间:上午7:30。
    7月5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0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学院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05
    联系电话:64515927
 
 
免责声明 工作机会 联系我们
北京晓略融策公共管理咨询中心  All Right Reserved.  京ICP备2022023317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2座226室
电话:(010)62488659 传真:(010)62489670 网站建设一诺互联